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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家的感觉
    八十年代的华夏,还是一穷二白的状态,虹城位于徽州省淮水岸边的一个小县城。
    隔壁邻居江宁省与江南省虽然已经拉开轰轰烈烈的改革序幕,但此时的春风还没有吹到这淮水边的小县城。
    沈洛离开医院后看着眼前的一幕不由深深吸了口气。
    对于一个后世人来说能够感受到这不同时代的气息,不由感叹还是中国的空气更甜啊。
    走在路上并没有二十一世纪到处车水马龙的景象,周遭的房屋还呈现着一种破旧老气的样子,但是与他们鲜明对比的,就是路上神采奕奕的路人。
    每个人都显得一种这个时代才拥有的精气神,这是一种对生活的热情。
    唯一能算的上现代气息,就是往来与城市之间的公交车了,但看起来也是残破不堪,上面挤着密密麻麻的人群,还有售票员的吆喝声。
    脚下虽然铺着的是柏油路,但早已被走的破烂不堪了。
    城市面貌大多还是简易的红砖墙建筑,整个县城最高的建筑也就是五层高的华夏银行。
    虹城到现在还没有开通往来各镇的公交车,各镇的往来大多还是靠着村大队集体的拖拉机或者牛车。
    如果哪家有事了或者是逢集过节,村民们可以跟大队通报一下,然后村大队就让拖拉机手在县城与村里来往几趟。
    淮水大桥桥头上,村里的拖拉机手刘富军早以在拖拉机驾驶位上抽着旱烟等待着沈洛兄妹两人。
    沈洛醒来出院的消息,沈秋雅晚上就打电话通知了老爹沈建国,当时沈建国和母亲张英两人就想连夜来看儿子。
    但在沈洛的劝说下才没来,但也是一大早就让村里的刘富军早早的开着拖拉机来接兄妹两回家了。
    正吧嗒抽着旱烟的刘富军看到沈洛兄妹领着大包小袋的东西从对面走,赶忙用鞋底把烟敲灭,上前迎了过去。
    沈秋雅见刘富军也是笑着喊到:“大军叔真对不起啊,让你等着急了,给小洛办出院手续耽误了点时间。”
    “哎呀,这个丫头跟你叔客气什么,就是你老子,天没亮就给我拉起来,要我给小洛赶紧拉回去,要不是今天公社来收公粮,你爸你妈也得跟来。”刘富军接过行李放在拖拉机上笑着道。
    沈洛看着眼前憨厚刘富军也是上前叫了声大军叔便坐上拖拉机。
    “小洛,你这次死里逃生可是真不容易啊,你爸可是为了你最近上老火了,昨天差点因为公粮事跟人吵吵起来,听公社来电话你醒了,才没有计较,下回可别这么皮了。”刘福军便开拖拉机,一路上边嘱咐着沈洛。
    “叔,你说这能怪我嘛,谁能想到这么寸啊,本来就想顺两柿子,那想顺狗窝里。”
    “下回在去,我非得从吴老二家弄几包耗子药,全给那孙子药了。”沈洛咬牙切齿道。
    “嘿,你小子真随你爹狗脾气啊,一点亏都不肯吃。”刘富军笑着道。
    看着弟弟那吹胡子瞪眼睛的模样,沈秋雅没好气的上去给了一巴掌。
    “瞧你那作死的样吧,狗没给撕了,你就感恩戴德吧,还学会了打击报复。”
    沈洛翻着白眼也没搭理沈秋雅,转过头不敢直视着姐姐的目光。
    徽州省的北部大多都是平原和丘陵地区,这里位于淮水河畔,土地肥沃、山青水秀。
    由于虹城在明朝属于凤阳府管辖,而当时淮水地区因为战乱导致大量人口死亡和逃离。
    为确保拱卫京都金陵的作用,明太祖便大量安置灾民和迁移人口,这才有了现在徽州省北部风吹麦浪,袅袅翠烟的景象。
    坐着拖拉机上,一路颠簸的回到了村里,一路上还看见不少人在场上打着粮食,虽然顶着大太阳,但每个人因为丰收带来的喜悦都挂在脸上。
    到了家门口,就看见母亲张英穿着围裙站在院子门口,沈洛第一次见到母亲不由感到满是亲切。
    虽是为人妇,为人母了,但却依旧美丽大方,沈秋雅就是继承了母亲的容貌,只是皮肤略显黑了些。
    看到儿子头上的纱布和憨笑的面容,张英情不自禁的眼眶红了起来。
    此时此刻,沈洛也不禁心酸,儿行千里母担忧,前世他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
    除了平时老院长的关爱,也就没有在体会到父母的疼爱,不由的也让他潸然泪下。
    沈洛搂着张英强颜欢笑的说:“没事了妈,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嘛。”
    “臭小子,从小就让你妈操心,这次还捅这么大个篓子,我非得让你爸教训你不可。”
    张英用袖子抹了把眼泪没好气的说,沈洛也陪着笑拉着母亲的胳膊走进院子。
    回到院子里,沈建国正在端着菜,见沈洛进门也没有给好脸色,一脸火气就差一把火就能给点燃。
    看着一家人忙碌着,沈洛也上前帮忙,但却被张英给推了出去。
    “快出去吧,你刚出院厨房的烟气大,你到外面坐一会马上就好了。”
    沈洛见搭不上忙便也只能到外面待着。
    看着院子里整齐划一的菜园,还有开着的油菜花,不由心情舒畅。
    虽然住着的是破落的红砖瓦房,但屋里屋外都打扫的井井有条。
    没一会儿,便听见厨房里沈建国的吆喝声,当了这么多年村长,嗓门硬生生给练出了,他一嗓子能从村东头喊到村西边。
    餐桌上都是普通的农家菜,没有什么大鱼大肉,毕竟生活只是刚好起来,但家里面杀了一只下蛋的母鸡就是为了给沈洛补充营养。
    沈洛不由心头一暖,必经前世的他只是一个孤儿,并没有经历过家庭的温暖。
    一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吃了起来,今天沈建国收粮任务完成,又加上儿子死里逃生出院了,不由的中午喝了两杯。
    沈建国年轻时当过兵,脾气和性格都比较严肃坚硬,喝个几杯酒后,就开始唠叨起沈洛了。
    “我说你小子,你真是给你老子丢人丢大发了,偷个瓜果梨桃的,差点把命都丢了,那几条破狗,老子遇见能给它活撕了,当年你老子当兵的时候.....”沈建国嘴里大口喷着吐沫芯子掺和着酒气。
    沈洛听到后也是挑眉生气道:“爸,那可不是一两只啊,十几只训练的斗狗,我腿肚子没打软就算好的了。”
    张英听着爷俩在争吵着,也是生气的夺开了沈健国的酒杯。
    “喝,就知道喝!早晚喝死你,你平时也不管儿子,出事就知道唠叨,全村的事都管了,就是不管儿子,儿子今年考不上高中叫托人找关系也不可肯!”张英埋怨着看着沈建国。
    沈建国听完后也放下筷子皱眉道:“英子,我沈建国向来不喜欢那些找后门的人,这小子考不上就考不上,宁愿跟我种地也不走后门去求个前程!”
    今年的中考,沈洛的成绩别说重点高中,就连普通的高中都有难度,农村孩子在那个年代上高中还是挺难的。
    沈建国抽着烟打量着沈洛,虽然前世也是一个胆大包天的主,但还是没看他的目光,他可是知道真正的沈洛平时是怎么被收拾的。
    “这样吧,小洛你到时候去龙湖中学上学吧,虽然我们县高中最差的学校,但你小子待也得给我待完。”沈建国掐灭烟头后说道。
    前世的沈洛可是京城大学的高材生,最年轻的副教授,这一世学历对他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他脑海里的知识储备,完全能够成为这个时代的弄潮,毕竟这是一个大有作为的时代,对于他来说时间就是金钱。
    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他可不想把多余的时间浪费在这无可必要的学习上。
    毕竟你让一个拥有四十年后顶尖的高材生学习这个时代的知识,完全是浪费时间。
    “爸我不想上学了,现在南方改革开放,我想出去闯一闯,我们镇上很多老师都辞职去鹏城了。”沈洛沉思了片刻便张口道。
    沈建国听完后怒目圆瞪道:“你小子,这高中三年必须给我读完,你老子我最起码初中毕业,我怎么也要给你培养的比我强。”
    见状,沈洛不由的失落起来,还想在跟他理论时,母亲张英开口道:“小洛,妈支持你的决定,但你还小,等你三年高中念完你在决定也不迟,妈不想你这么小就吃苦。”
    看着母亲微红的眼睛,沈洛的心顿时软了下来,心里暗想到,这个时代反正处处是机遇。
    不一定南方就是遍地黄金,这一世他更想体会家庭的温暖,便答应去上学。
    见沈洛同意去上学后,沈建国皱着的眉也松了开来,母亲也笑着给沈洛盛了碗鸡汤。
    “臭小子,爸妈这么偏心你还不好好上学,要是让我上,肯定能考上大学。”一旁的沈秋雅撇嘴埋怨道。
    沈洛翻了白眼撅嘴道:“可不是嘛,到时候说不定还能给我找个大学生姐夫。”
    听到这句话后,沈秋雅连忙踢开凳子向沈洛踢去,但沈洛眼疾手快一个后退便躲开攻击。
    知道从姐姐那讨不到好果子,便讨好求饶,一双嘴皮子哄着沈秋雅咯咯直笑,这才放他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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