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更新: 〔在偏执傅少身边尽〕〔头号战神叶锋苏凝〕〔玄幻:九世成红尘〕〔开局失业,我让歌〕〔锦鲤团宠:神医萌〕〔快穿养崽之宿主又〕〔快穿万人嫌逆袭:〕〔我弱智,谁让我加〕〔团宠小哭包,她被〕〔蓄意诱捕,偏执容〕〔乖!宝宝疼我!被〕〔女帝:苟在深山,〕〔联盟:我真不是绝〕〔破案需要我这样的〕〔宝贝乖我服软,傲〕〔山村无敌战龙〕〔快穿之都是我的踏〕〔国运擂台,只有我〕〔穿书七十年代我靠〕〔高考后,我竟被国
特殊教育      小说目录      搜索
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 第514章 只是……后来听说场上的几个法官结果都是不怎么好
    咚!
    “下面,就请原告方律师提出质证意见!”
    晁成业看着台下的林河,神情有些期待的说道。
    说实话,他甚至比原告马小跳都希望林河能在这场庭审中胜诉。
    毕竟,判三哥代理的案子输,以前也不是没有过这种事情。
    只是……后来听说场上的几个法官结果都是不怎么好。
    方博远的这个辩论观点,林河也是早就预料到了。
    毕竟马小跳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这点本身就是错误的。
    只要对方律师不是傻子,一定会在法庭上拿这件事大作文章的。
    所以,林河早就有了应对之策。
    只见林河不慌不忙的,再次从公文包里翻出一张复印件,放在桌子上道,“法官同志,未按照规定对车子进行年检,这点的确是我当事人的疏忽。”
    “事故发生之后,我的当事人马小跳也是意识到了这点,急忙对自己的爱车进行过年审。”
    “这是前几天他在为爱车参加年审的时候,拿到的车辆合格检验报告。”
    “事实证明,从始至终,马小跳所投保的车辆,都是符合国家年检技术标准的。”
    “再说了,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有交通部门才有处罚的权利,而被告人水滴保险公司显然并没有处罚权或者处罚连带责任的权利。”
    “被告人以此为由,拒绝理赔,这本身就是极不合理的。”
    “既然你方以车辆未按时参加为由,拒绝对投保人造成的交通事故理赔,那么我想请问一下。”
    “你方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是车辆没有年检的原因,才引发了这起交通事故?”
    “这两者之间,又有什么某种必然的联系吗?”
    照旧,书记员拿过林河提供的证据,快速的交给法官。
    林河的意思很明显,你方不想理赔是吧,那么请拿出年检和交通事故之间的必然联系。
    不然,甩锅的只能是你们。
    咚!
    “请被告方提供给证据,证明这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原告投保的车辆未参加年检造成的。”
    晁成业的这一提问,可是难倒了方博远。
    车子在驾驶途中,不慎撞到了过马路的老太太。
    这跟车辆没有参加年检有必然的联系吗?
    很显然是没有的,这个道理小孩子都能想通。
    你要说是车子的刹车失灵,方向盘不听使唤,不说别的,就是马小跳这个驾驶人都不敢开这种问题车上路。
    而且,交警同志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写的也很清楚,是因为马小跳驾驶汽车的时候车速略快,再加上旁边有一辆小货车遮挡了视线,没有看到过马路的老太太,这才引发了这一交通事故。
    无论是按照日常的生活经验,还是说事故责任认定书,都很难判定是车子没有按时参加年检的缘故,这才引发了这场交通事故。
    所以说,林河提出这么一个观点,算是彻底把方博远给将死了。
    “请被告方提供证据,事故的原因是车辆未参加年检所造成的。”
    晁成业见台下的方博远一脸沮丧,半天都不说话,不得不再次提醒道。
    方博远抬头,颓然道,“法官大人,我方暂没有证据表明,车辆未参加年检和交通事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
    他刚才心思急转,始终不能找到一个很好的理由来反驳林河所提出的观点。
    这会儿,就只能承认林河的观点是对的。
    此刻,方博远在心中感慨,不愧是三哥啊,出手还是一如既往的犀利,我老方今日甘拜下风。
    晁成业继续提问,“那么请问,被告方是否对这场庭审还有不同观点提出?”
    方博远看了林河一眼,然后轻轻摇头。
    咚!
    “既然原被告双方再无观点提出,那么本庭将经过合议庭评审之后,宣判庭审结果。”
    “现在,闭庭!”
    说完之后,晁成业三人低声讨论起来。
    台下,马小跳冲着林河道,“林律师,这场庭审稳了吧。”
    刚才,他可是分明看到,林河一番观点提出,辩的对面那个律师哑口无言。
    虽然马小跳没有参加过庭审的经验,但还是看得出来,现在己方是牢牢的占据了上风。
    林河点点头,“问题不大,安静等法官宣判庭审结果就好了。”
    说完,还冲对面的方博远轻轻颔首,以示友好。
    方博远见林河发现了自己的目光,也是不敢大意,连忙呲着大牙赔笑。
    庭审输了不要紧,重要的是自己人没事就好。
    反正自己已经尽力了,奈何对面那个张三战斗力太强。
    怪我咯?
    十分钟后,庭审结果出来。
    咚!
    “现在我宣布,原告马小跳诉被告水滴保险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
    “全体起立!”书记员率先起身道。
    “此次案件经本法庭审理,充分听取了双方所提供的观点证据。”
    “现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方水滴保险公司以原告马小跳所投保的车辆未按时参加年检为由,拒绝对其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理赔,这点与法无依,且理由不够充分。”
    “根据民法典496条之第二款规定:提供格式的一方未履行提示义务,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厉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格式合同,且被告方并未尽到详细的提示说明任务,致使原告方对合同内容产生重大误解,这点本身就存在过错,且被告方也不能提供车辆未参加年检与引发交通事故之间必然联系的证据。”
    “因此,本法庭宣判:被告人水滴保险公司足额向原告马小跳先生支付218000元的交通事故赔偿。”
    “另,本案的诉讼费用6300元同样由被告人水滴保险公司承担!”
    “若被告人对本次判决结果不服,可在十五日之内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热门小说: 〔帝王受龙椅含玉势〕〔颠覆大盛朝〕〔还珠:这个格格有〕〔双黑蛇的温度1v2〕〔崩坏三生存守则〕〔大地主[末穿古种田〕〔蒸汽朋克下的神秘〕〔李初晨孙欣欣〕〔快穿攻略名配器叠〕〔马甲大佬是个小作〕〔龙灵墨修〕〔温柔坠落〕〔贺先生别乱来〕〔全球收藏〕〔开局卖仙画,被美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