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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名著]和盖茨比双双暴富后 第55章 第 55 章
    这时的可可·香奈儿三十五岁, 无论是现代还是现时的审美来看,她都是一位美人,皮肤白皙, 眉毛细长, 眼尾下垂但不显无神,因为她的眼睛透彻极了。

    但是相比美貌,更叫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气质。她站在那里不说话,轻轻瞥来一眼就让你觉得这是个很有自信的女人,打扮自有一套风格,散发着成熟女人的优雅和风韵。

    伊莎贝拉昨天去了香奈儿的店却不见她,现在竟然在医院里遇见了, 饶是伊莎贝拉也反应不来。

    ——原来她和盖茨之比救下的司机就是卡伯!香奈儿一生中最重要的男人!

    阿瑟·卡佰——或者说, 鲍伊·卡伯(boy capel),跟香奈儿一样, 加布里埃是她的本名, 可可是她艺名, 一般人都叫她可可,而认识卡伯的人都叫他鲍伊。

    为什么说卡伯是香奈儿一生中最重要的男人呢?因为无论是感情上还是事业上,如果没了卡伯,那么香奈儿就不再是香奈儿了。

    伊莎贝拉立即调动了脑里所有关于香奈儿生平资料——卡伯是一名英国的企业家, 香奈儿早期的时装店就是由他赞助的, 但两人虽然相爱却没有结婚,她一直都是卡伯的情人,后来卡伯跟别的贵族小姐结婚了,他们仍然没有分开, 直到卡伯死于一场车祸当中。

    因为卡伯, 珍珠和山茶花变成了香奈儿的象征——他送给香奈儿的第一束花就是山茶花, 出车祸的时候带着一条要送给她的珍珠项链去看她,后来的经典小黑裙也是用来延续她对卡伯的思念。

    既然卡伯被她和盖茨比救起来了,他们是不是改变了历史?还是这场意外不是那场意外?

    伊莎贝拉按捺着内心的澎湃,冲两人点点头:“我只是想要确认卡伯先生的安好,那么便不打扰你们了——”

    卡伯是英国人,所以她说的是英语,免得自己的低级法语在香奈儿面前丢人。

    虽然她真的很想跟这位大佬有一番交流,但这个实在不是一个适合的时候。

    “不,布朗特小姐,请留步。”卡伯叫住了她。

    “医生说幸好你和另一位先生及时把我送来医院,要是晚了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他说,“如果有什么是我能为你做的,请务必告诉我。”

    伊莎贝拉摇摇头:“这没什么,你不需要为我做任何事情。”

    可可·香奈儿竟然开口了:“你就随便跟他提出点要求吧,否则他一整天都会不安心。”

    不知道是不是职业是企业家的关系,卡伯喜欢有来有往,受了别人的恩惠而不给予回报,他总觉得心里不舒服,而香奈儿知悉这一点。

    “那……”伊莎贝拉犹豫了下,望向卡伯,“不知道你在牛津有没有人脉?”

    卡伯点头:“请说。”

    “我有一位朋友即将要去牛津,他就是跟我一起送你来医院的那位先生。”

    “明白,他叫什么名字?”

    “杰伊·盖茨比。”

    卡伯露出笑容:“我会让我在那边的朋友好好照应盖茨比先生,请放心。”

    “那就麻烦你了。”伊莎贝拉向他们告别。

    离开医院后,她仍有种不真实的感觉——香奈儿刚刚跟她说话了。

    香奈儿不算是她的偶像,她有更喜欢的设计师,可是对方在时尚圈的地位相当于英女皇在英国的地位,而她就像一名普通的英国小市民,见到英女皇自然不能不激动。

    如果可以,她真想跟对方来一次“学术”上的交流——不过这种想法是贪心了点。

    伊莎贝拉在医院外面等出租车,她等等要去造访面料商和工坊,但可能是因为时间比较早的关系,她等了一会都不见有出租车经过。

    等着等着,后方传来高跟鞋的声音,与此同时她听见一把刚刚才听过的女声说:“布朗特小姐?”

    是可可·香奈儿,看来她也要坐出租车。

    伊莎贝拉甚少遇到不知道该怎么反应的情景,现在就是其中之一,按理说她应该是不认识香奈儿的,也不知道她和卡伯是情人关系,在一个不认识他们的人看来,他们只能是夫妇,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所以要是她说了“你的丈夫出了这种事情你一定吓坏了吧”这种慰问的话恐怕只会令气氛变得尴尬。

    因此她只干巴巴的应了一句“你好”。

    “先前没有机会介绍自己,我是可可·香奈儿。”女人向伊莎贝拉颔首,“鲍伊对我是很重要的人,所以我很感激你的出手相助。”

    香奈儿的英语比伊莎贝拉的法语流利多了,两人默认用英语交谈。

    “我很高兴这样做,因为我相信获救的不只他,还有他身边的人。”

    “你是美国人?”

    “是的,我会在巴黎逗留一段很短的时间。”

    “一个人?”

    得到伊莎贝拉的肯定后,香奈儿多打量了她几眼——这么年轻的女孩独自在异国旅游实在不常见。

    让她稍微有点在意的是,这姑娘的打扮很前卫,她穿的不是那种能在街上随便买到的衣服,明显经过精心的配搭,特别是被绑成蝴蝶结状的围巾,大胆而奔放,无疑是个很时髦的女孩。

    而且她的大衣的材质十分特殊,出于职业习惯,香奈儿分析起来,那貌似是用来做雨衣的那种防水面料。

    防水面料的质感偏硬,但大衣的剪裁很出色,不会给人一种生硬的感觉,同时又保留了雨衣挺身的特质,轻盈却修身,是一种很中性的风格。

    用防水面料来做衣服?香奈儿倒是从来没有想过,可出来的效果她一眼便很喜欢。

    难道这是美国那边的潮流?看来要多加注意了。

    很多欧洲设计师都看不起美国设计师,但在香奈儿看来,拥有这种想法的人是在固步自封,时尚的中心不可能永远都是巴黎,伦敦那边在急起直追,纽约可能也会迎头赶上,能追上潮流又能保守独特风格的设计师才不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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