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更新: 〔暖春入帐〕〔龙王聘〕〔倾城女仵作〕〔坏女孩〕〔镇国少帅〕〔狂飙:沉浮二十载〕〔人在奥特:光之国〕〔七零:穿成糙汉的〕〔精通兽语,农女她〕〔诸神殿〕〔宫女奋斗日常〕〔年代1960:穿越南〕〔一胎三宝:妈咪你〕〔虐文女主忙抓鬼〕〔和离后,反派后娘〕〔玩大了:七零知青〕〔因为怕死只好多谈〕〔华娱之从演皇帝起〕〔S级热搜:修仙大佬〕〔青元仙府
特殊教育      小说目录      搜索
通天教主的蚊子血[洪荒] 第43章 准备抢劫
    魔界魔族长相千奇百怪、各有特色,充分体现了创造者的任性,但大致还是可以分为四类:煞魔、血魔、无相魔、心魔。

    其中,文烛珏灭过的那只小无相魔便属于无相魔变异。

    毕竟,在茫茫多的魔族中,没几个讲究的魔族,诞生一两只变异品种不要太常见,和杂交豌豆变异差不多。

    这四种魔族,前两种形态固定,无相魔能随意变化,心魔则是连肉身都没有,是纯粹的魂体,在魔界也属于特殊品种。

    文烛珏作为凶兽,与煞魔构成最为类似,也最容易伪装。

    不过,所谓的容易是相对普通洪荒生灵而言。

    魔界居民,任何一人都带着独属魔界的气息,凶兽落入其中,就如混入浣熊堆中的小熊猫,鲜亮得尤为突出。

    为了让自己不那么一眼就看出是外来者,文烛珏利用从那些倒霉魔族身上砍下来的血肉,混合进自己身体,又收敛气息,才勉强伪装成本土魔族。

    然而,缴获的血肉仅能供他一人,截天无法同用。

    文烛珏本来是想他保持青萍剑模样跟随自己,可截天提出,要么插他头顶,要么一起装魔族,挂在腰上绝对不可。

    “魔族没人扎头发。”文烛珏额头青筋直蹦。

    “那也没有魔族佩剑啊!”截天振振有词。

    文烛珏哑口无言。

    魔界到底有没有人用剑他不知道,但以他们这些日子遇到的魔族来看,攻击方式极为原始,基本都是以体术辅以各种秘法,连用匕首的都没有。

    不知是魔族太穷还是无人会炼器,太惨了吧。

    因为要分给截天血肉,本来足够文烛珏使用的材料一下子捉襟见肘,于是,两只“残疾魔族”出炉。

    被迫“消瘦”的文烛珏深吸一口气,看见自己断掉的两条胳膊,不忍直视挪开眼珠。

    他伪装的这只魔族种类为四臂煞魔,也是之前袭击他们的其中一只,身材魁梧,最大的特点是两双长臂,硬度堪比灵宝。

    然而,这只倒霉的煞魔遇到了身为利剑的截天,一个照面,四条胳膊断了三条,惨变独臂大侠,吓得当即燃烧精血,遁逃无踪。

    文烛珏捡了对方掉落的三条手臂,以禁制保持血肉活性,本来是准备收集更多材料再一起提纯,谁料,先用到了自己身上。

    未免不够真实,他的打算是一比一复刻,结果分了材料给截天后,好好的“四臂煞魔”缺斤少两,和受虐儿童差不多。

    截天在旁边捞着自己仅剩的胳膊直笑:“幸好虫虫给我留了一只胳膊,不然我不好使剑呐。”

    文烛珏翻了个白眼,用什么剑,直接拿胳膊当剑就成了,这是完整的魔族手臂,哪怕战斗,注意一点儿也不会泄露自己的气息。

    对于截天的伪装他比对自己还上心,那些其他魔族的零碎血肉,基本都用在了截天身上,毕竟,恶尸无躯壳,要想装到位,所需的分量不少呢。

    有了这身杂糅的魔族壳子,截天气息中的清亮明正之感总算被掩去,不愧是盘古元神与清气结合,哪怕恶尸,在魔界也透彻得格格不入。

    至于文烛珏自己,糅合了少量魔族血肉,加上凶兽的煞气,有几分真假难辨的意思,只要动手的时候动作快一些就行。

    “走吧,试试效果。”

    文烛珏不甚习惯摸了一把多出来的断臂,脸色发黑,要是再没作用,他就直接打穿魔界。

    截天对这样的经历却是饶有兴趣,之前披马甲一事仿佛给他打开了新世界大门,伪装身份干坏事,可比偷偷摸摸有意思得多。

    把实力压至金仙,两人继续朝着东面走去。

    ……

    披了马甲后,情况果然有所改善。

    “我就说,魔族总不会全是满脑子厮杀的疯子。”文烛珏舒了一口气,觉得自己一番功夫没白费,心情也明朗起来。

    “流放之地。”截天嗤笑,“这是把我们当锅里的肉了啊!”

    “想不到魔界还有这种地方,不过,倒是比洪荒有趣。”

    他们掩盖身份后,偷袭者少了大部分,逃跑起来也远没有之前那些魔族果决,文烛珏与截天轻松俘虏一名大概金仙层次的血魔,总算搞清楚了一部分情况。

    首先,他们到达的地点,在魔族也也可谓穷凶极恶之地,非文烛珏之前想的那样,是罗睺审美异常。

    在魔界,大罗与准圣层次的魔族会建立魔城,只有魔城是魔族中的绝对安全之地,不许厮杀,而一旦离开城市,随时都有被偷袭的风险,所以每一名魔族才精通刺客玩法。

    魔城建立不易,虽说大罗与准圣皆有资格,但建城的资源在魔界这样的不毛之地,一般的魔族根本无法拿出,也就有了流放之地的由来。

    流放之地,既是机缘,也是危机,此片区域是洪荒与魔界概念距离最近的一处。

    自魔界开辟以来,如有生出魔意,又正好处于此附近的洪荒生灵,极易打破壁障进入这里。

    对于魔族来说,哪怕最穷的洪荒修道者,一身血肉也比同族值钱——魔族除了煞魔,其他种族打死吞噬只会剩下一堆残渣,有些甚至残渣都没有。

    最初发现这一点的魔族,靠着暗算洪荒倒霉蛋,以魔界最快速度攒够建城所需,然而,空间跨界落点不定,秘密又怎能一直保守下去。

    发现秘密的魔族在此地汇聚。

    都想捡漏的结果是都难以捡漏,知晓洪荒来者是肥羊后,任何出现在这片土地与魔界格格不入的气息,都会像鲜花一样吸引大堆蜜蜂。

    为了唯一的花蜜,蜜蜂斗得满地残肢断翅。

    其后,经过数千年发展,魔族也不是傻子,总算在这片区域形成了不成明文的规则,一旦有人得手,不得群殴争抢,只能一对一。

    以魔族的性格,能够完全信任合作的存在本来就稀少,这条规矩倒也没激起多大反应,只是让捡漏成功的魔族多了一丝活下去的希望而已。

    但对于外来者,则不断有情报更新流出,毕竟肥羊落入地盘,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跑出去。

    又因为这里的混乱,除了想捡漏者,渐渐也汇聚了在外面混不下去的魔族,无论是寄希望大赚一笔实力暴涨出去把仇人斩落当场,还是得罪了完全无法抗衡的对象需要重宝和解,流放之地都成为了最好的选择。

    之前,文烛珏两人在这块地上的身份正如截天所说——锅里的肉而已。

    不过,能攻得如此果断,退得极其利索,也说明魔族付出过大量生命代价。

    文烛珏审完血魔后嘴角抽搐,那个让此地魔族进化的人不是其他,正是镇元子。

    听血魔大喊唯一一名扛着乌龟壳离开流放之地的道人模样,他着实不知说什么。

    不过,以镇元子的实力,这片区域确实没什么好顾忌的,他又不像文烛珏,需要尽量活捉,估计赶苍蝇一样随手拍死两个,就直奔红云了。

    “不知魔界准圣实力如何。”截天兴致勃勃,“听他所言,这儿的准圣数量比洪荒还多一些,可比洪荒好邀战得多。”

    文烛珏沉吟片刻,给他泼一瓢冷水:“大概不行,你看我们遇到的魔族,比之洪荒同境界者差得远,估计都是吞噬血肉一路吃上来,连大道都毫无概念。”

    其实洪荒日后也会出现此种情况。

    圣人立教,有道门功法传下,后来者只需按部就班,比在大道上独自开拓的前辈容易得多,甚至能短短千年追上万年之功。

    然而,这样的速成岂非没有后患。

    到了封神之时,截、阐两教门人弟子,都是依仗法宝居多。

    甚至有那等被徒弟拿了法宝进而反制的存在,要让这时候的大能听闻,估计要笑掉大牙。

    当日五庄观一战,冥河身亡,灵宝都能摆脱鲲鹏追索,重归血海之中,自己的宝物,怎么会控制不了呢。

    截天听了文烛珏的分析,顿时好一阵失望,和空有修为没有道心的对手打,不说赢得容易,也根本无法促进自己修为、获得成果。

    “况且你是恶尸,又不是本尊,就算有对手也修不成吧。”

    “谁说的。”截天眉尾一扬,“我自他身脱离,便是独立存在,当然也能修得道果。”

    文烛珏一阵头疼,这种三尸和本尊的关系他听了几次都依旧搞不明白,可能只有他斩尸后才能知晓吧。

    略过这个问题,他指向一处方位:“我们去那儿吧,那里大罗聚集,若是运气好,一波就能攒够回去的分量。”

    截天自然无意见,轻轻点头。

    ……

    两人行进了大约三日,到达那名血魔口中的交易点。

    这是流放之地唯一的交易点,毕竟就算是魔族,偶尔还是需要物质享受的,加上各种族所需物品不同,为了避免浪费,总是要交换一番。

    纯粹的混乱,魔也不会喜欢,那么诞生出简单的秩序便是理所当然。

    不过,文烛珏一踏入此地,顿觉异常。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热门小说: 〔老赵与表儿媳妇孙〕〔如何让狗狗进入自〕〔天封两千年〕〔北冥天王〕〔洪青烟洪镇国〕〔旗卷天下〕〔全球之亡灵天灾〕〔大明:完了,我被〕〔仙武:日出东方,〕〔永不暴露〕〔玄幻:截胡大机缘〕〔美洲1866〕〔重生八零:娇妻引〕〔怡戟布开〕〔在第四天灾中幸存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