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更新: 〔加入禁爆局〕〔大唐:李世民求我〕〔规则怪谈?别慌,〕〔全民转职:双职业〕〔医道神婿〕〔野村名医〕〔工地盒饭爆火,城〕〔赶海:开局一把沙〕〔乡村神农〕〔抗战:百倍返现:〕〔谍战:我其实能识〕〔趁李寒衣青涩,忽〕〔拯救宇智波,从掀〕〔原神:开局转生大〕〔少年歌行:隐居十〕〔联盟:我真不是绝〕〔狂飙:从制霸京海〕〔离婚后我成了全球〕〔那一夜,她带走了〕〔异能:一眼万年
特殊教育      小说目录      搜索
谁让你过分可爱 第六十九章 番外江靖宇1
    第六十九章 番外江靖宇1

    我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爸妈是普通的上班族,家里只有我一个独子。

    我爸妈性格特别开朗,两人也很恩爱甜蜜,因此我是在一个氛围愉快的家庭环境下长大的。

    我的性格随了父母,开朗爱笑。

    从小就很多亲戚说:“这孩子长得好看又爱笑的长大后得迷死多少女生啊。”

    “可不是,我家江靖宇小可爱长大后肯定是少女杀手,哦不对,老少通杀。”

    “对对对,瞧,一笑我们的心都融化了。”

    “这孩子真好啊,样子遗传了爸妈的优点,性格也像父母,大方阳光,就是讨喜的。”

    “……”

    每次亲戚来总会夸一大堆,长大后我的样貌似乎没有让他们失望,上了高中,只要逢年过节亲戚来了就开始夸,夸的比小时候还要多,嗯,可以说是听不完的,有的还夸张到要介绍他们的女儿给我,爸妈推了,说孩子还在读书早着呢。

    对于这些夸赞,我就笑笑,没有骄傲,也没有飘,因为早已习惯了。

    我喜欢自己的笑容,也喜欢自己的长相,和好看不好看没有关系。

    因为他们都是父母给予我的。

    可以说我的人生过得相当的一帆风顺,父母疼爱,成绩优异,没有什么苦恼,笑的更是没心没肺。

    直到高一那年,我得知了我的好兄弟程陌转学来了八中,我特别开心,又可以和他相见了。

    那家伙是座大冰山,不爱笑,话极少,现在想想也真是奇妙,我究竟是怎么和他成为好兄弟的呢?

    我想是因为那次篮球赛吧。

    初一的第一个学期,学校举行了篮球赛,这场篮球赛是和六中的联谊赛,参赛方正是六中的学生。

    我和程陌都被选上了,当时我和他零交流,不熟。

    比赛开始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六中里的一个平头男每一次经过都会狠狠撞过来,刚开始我以为只是意外也就没和他较真。

    但几次下来,我发现他是故意的,力度之大,好几次我差点摔地,于是在他再次撞击过来时,我还击了。

    我想脾气再好的人,被无缘无故撞了几次也会有火吧。

    可笑的是那平头男还一脸怒火,后来我才知道,平头男喜欢的一个女生,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我忘记了,记忆中,在篮球赛的前一天她穿着六中的校服给我送了情书。

    我当时心里只有学习,对于恋爱这种事情并不想谈及,我拒收了情书当然也拒绝了她,结果因为这件事惹怒了平头男。

    平头男怒气冲冲:“你他妈的,长得帅了不起是吗?

    老子捧在手心里的姑娘你居然拒绝她了!”

    怒吼完,手握拳头,就朝我这边挥来。

    而这时,一只手抓住了这个拳头,眼前,那座零交流的大冰山正紧紧握住这只拳头。

    程陌是我们学校成绩顶尖的学霸,样貌出众,气场镇人。

    只要不说话,眉宇间那股冷到刺骨的寒气能让人不寒而栗,当然这点我并不畏惧。

    但别人就不一样了,就如这个平头男,刚才的嚣张跋扈一下子没了,被大学神这么一瞪,吓得连打哆嗦。

    “自己的女孩被人拒绝却怪罪在别人身上,你是不是有病,倘若再影响篮球赛的进行,我可不会置之不理。”

    大学神冷冷说道,语气没有温度,场上的人吓得鸦雀无声。

    平头男秒怂,连忙弯腰道歉。

    大学神见恢复平静,第二轮球赛开始了,也就继续打球。

    或许大学神是真烦这平头男扰乱了球赛,又或许他早就看见这平头男连撞我几次,所以出手相助。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总之,我欠他一句谢谢。

    球赛结束后,我主动靠近他,和他聊天。

    这人惜字如金,说十句回一句,但渐渐地和他熟悉后,才发现,他只是表面冷的很,但内心是还是挺暖的。

    他是一个值得交的朋友。

    于是,从那开始,我和他成为兄弟。

    我们两个性格很不一样,一个爱笑开朗,一个冷酷沉默寡言。

    但我们相处融洽,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性格上的互补吧。

    高中,我考上了八中,而他考上了一中。

    我以为高中三年我们会分在不同的学校,却没想到在高一第一学期的期末,我和他又重逢了。

    我得知他转来了八中,他还告诉我,他转学过来的目的是再次和苏简简重逢。

    咳嗯,苏简简,隆重介绍下,我兄弟的女人,也就是我的嫂子。

    程陌对苏简简的喜欢可是入心入肺,初中三年没少提及她,每次提起她眼里的是藏不住的柔情。

    而我第一次见到嫂子是在饭堂上。

    当然也因为嫂子,我认识了与我相伴一生的那个她。

    也许这就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吧。

    嫂子和她坐在饭桌的对面,我和程陌坐在这一边,因为好奇我打量了几番嫂子。

    毕竟能让这超级大冰山如此喜欢的女孩肯定非同一般。

    果然,嫂子长得不错,眉清目秀,还有一张瓜子脸。

    就在那时我注意到坐在旁边的她,她和嫂子是不同类型的,她有一张小圆脸,留着到脖子的短发,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嗯,长相嘛,挺可爱的。

    “这位是?”

    因为不认识她,我看向嫂子问道。

    “我叫做黄诗蕾”

    她很热情的伸出手要和我握手,当时的我有片刻的怔松,心想着这女孩倒是挺活泼开朗的,一般女生见到我要么低头,要么不敢与我直视,而她倒是大大方方。

    我伸手和她握握手。

    女孩的手是我的两倍小,白白嫩嫩的。

    嗯,其实那是我第一次和女孩子握手。

    但那一次,她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大的印象,因为学校里的人太多了,而我又是一个健忘的人,很多一面之缘的人,见了也就忘了。

    真正让我对她印象深刻的是一次情书事件上。

    那天,我坐在课室看书,铃声响起时,我却看到了嫂子。

    我依稀记得,当时我的座位是坐在第一组靠窗的位置上,而嫂子突然从窗口探进头来,兴许是因为要赶回课室上课,嫂子急急忙忙说:“下课后在学校操场的香樟树下见。”

    说完便跑了。

    我:“……”

    虽然嫂子的突然出现让我吓了一跳也搞不懂她找我何事,但毕竟是我的嫂子,她找我,我肯定要去会会。

    下课后,我来到了嫂子说的香樟树下。

    那时候,正值夏季,天气炎热,整个操场如放在烤箱里般,热得够呛。

    周围是蝉叫声,操场上也是没什么人,这么热的天,下课了大家都宁可留在课室或者走廊,鲜少有人来操场“蒸桑拿”。

    也幸好嫂子是选择香樟树下,树荫下凉快多了,偶尔还有风吹来。

    嫂子和我笑了笑,给我递了一封信:“这封信是黄诗蕾写给你的,还记得吗?

    昨天在饭堂上见过的,那个留着短发,脸圆圆的女孩子。”

    嫂子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

    我垂眸看了眼手上的信,信是用浅黄色信封装的,还画了一朵向日葵。

    向日葵?

    她怎么画了一朵向日葵。

    嫂子说:“黄诗蕾说你笑起来特别好看,就像太阳,时刻温暖着她,所以她画了一朵向日葵,代表你的笑容,如阳光般温暖。”

    从小被夸了无数次,但被这么夸的还是第一次……

    而就在这时,一道身影闯入了视线,我的好兄弟程陌正气冲冲的看着我们。

    我和嫂子:“……”

    程陌一把抢过我手中的情书,看向嫂子还揪了下她的辫子说道:“你怎么可以给他送情书?

    你不可以喜欢他!”

    我:“……”

    好吧,当下我就知道我的好兄弟误会了,他以为情书是嫂子送给我的,瞧,他那打翻醋坛子的样子,哪里还有一丁点高冷大学神的模样。

    “不是苏简简喜欢江靖宇,是我!”

    一道喊声划破操场上空。

    我的视线落在了她的身上。

    女孩站在我的面前,双手紧紧抓住衣角,脸蛋两边红红的,汗水顺着脸颊滑下。

    她抬眸看向我,目光灼灼。

    那一刻,我的世界似乎一下子变得万般俱静,我听不到风声,也听不到叶子摇晃的声音,我的世界里只留下了那一道目光。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坚定且丝毫不遮掩的目光。

    “我叫做黄诗蕾,我们在饭堂见过一次的,或许你已经对我没有什么印象了,但是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你了。”

    女孩告白的声音在安静的操场里回荡。

    她说的每一个字都飘进了我的耳朵,记进了我的心里。

    从小,向我告白的女生无数,但像她这般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晚上回到家,写完作业。

    我躺在床上,双眼看着天花板。

    不知道为什么,脑袋里忽然会回荡起女孩告白的声音,还有她的眼神。

    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蛋,到脖子的短发,小巧玲珑的身影。

    叫黄诗蕾对吧……

    好像,有点可爱耶。

    自从那天后,上学了,我总会有意无意地看看校园,看会不会偶遇到她。

    很巧,我好几次遇到她了,可是她没有看到我,她和嫂子手挽手的,不知道聊什么特别开心。

    她笑起来很甜,脸小小的,一笑,特别可爱。

    八中每天早晨都会进行一次课间操。

    其实每一次做早操,我都有留意她。

    我在八班,她在六班。

    我隔着几排队伍朝她看去。

    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用小橡皮筋将小短发扎起来了,露出了白皙的脖子,她课间操做的不标准。

    可是,好神奇哦,明明做的不标准,我却不自觉跟着她一起做。

    她做错了,我也随她做错。

    她笨拙的抬手,我也跟着笨拙地抬手,她僵硬地扭腰,我也跟着僵硬的扭腰……

    她一笑,我也跟着笑了。

    嘿,有点傻。

    但是呢,那种感觉甜甜的。

    就像炎热的夏天里,吃了一口草莓味道的冰淇淋,甜入心头。

    很是美好。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热门小说: 〔如何让狗狗进入自〕〔天封两千年〕〔北冥天王〕〔洪青烟洪镇国〕〔旗卷天下〕〔全球之亡灵天灾〕〔大明:完了,我被〕〔仙武:日出东方,〕〔永不暴露〕〔玄幻:截胡大机缘〕〔美洲1866〕〔重生八零:娇妻引〕〔怡戟布开〕〔在第四天灾中幸存〕〔纣王老爹偷听我心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