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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明君之大隋杨广 第77章 帅
    第77章 帅

    拿下洛都,就等于拿下吐蕃这个道理,杨广自然也懂。

    他虽生于现代。

    生于和平年代。

    可是。

    对于据点与城市的重要性,他也是懂的,因为,通常城市与据点都设在交通便利的要道上,可进可退,可攻可守,如同咽喉。

    杨广死死盯着地图,目光落在了洛都的位置。

    杨林此次出兵,有惊无险,虽然也牺牲也不少兵马,可是,从战略上,也基本达成了杨广所预期的目的,杨广就是想让杨林兵指洛都,吸引吐蕃人的主要援军前来增援,然后,将所有吐蕃人人主力吸引在洛都的平原地区,形成决战的势态……

    杨广非但在派兵增援杨林的时候,就已调了数十万大军赶到吐蕃边境,并且,他早在杨林出征之时,就已经将大隋朝的九个军中的其中之七,往西线调动,除了正北方与匈奴人对峙的第1军和东北方向监视高句丽人的第2军外,其余七军加地方府军,共计六十余万,也被杨广悉数调到了西线吐蕃与吐谷浑一带集结。

    杨广的后手,既是以防万一,也是想在战场形势随时有变时,或援或阻,或攻或防,作出的一系列调整。

    另外。

    也直接可以籍此长途拉练,检验他上台三年以来,勤奋练兵的成效。

    事实证明。

    效果不错。

    大隋军队,除了杨林先期十万士兵,与后来增援的四十万大军外,如今,更增添了七十余万络绎不绝赶来的援军,形成了百万大军过大江的庞大规模,直接将吐蕃都城——洛都,压得喘不过气来。

    真是。

    山雨欲来风满楼……

    ……

    ……

    杨广此时的注意力,除了集中在西部,另外,他还在重点关注北方的匈奴与东北方的高句丽人,因为,他了解豺狼的本性,动物世界里,豺狼与野狗,是最会趁火打劫的动物,它们狡猾到会趁着狮子出门狩猎的时候,在狮穴附后窥视,若是留守的狮子不注意,它们就会扑到狮穴中偷吃,有时,甚至还会拖走幼年的小狮子。

    所以。

    杨广的关注重点虽然在吐蕃与吐谷浑这边,可是,他的目光对于北方的防御线,也绝没有掉以轻心。

    两线作战。

    是兵家大忌。

    杨广自然也懂集中力量于一只铁拳捶死敌人的道理。

    他立于地图前。

    沉吟许久。

    身旁。

    王东洋大气也不敢出一口,眼望着万岁爷脸上凝重的表情,王东洋深知,连日来,陛下吃不好、睡不好,都是在忧心国事,身为万岁爷身边侍奉之人,他能做的,无非就是与万岁爷寸步不离,保证万岁爷随叫随到。

    军国大事。

    非同小可。

    王东洋是个绝顶聪明之人,自然最擅长察颜观色。

    他注意到。

    陛下看着地图时,眉心虽然紧紧地拧着,脸上表情凝重,可是,他的眼睛却亮的惊人,那目光里的坚毅与决绝,无论谁看见了,哪怕有天大的事情,瞬间也会消弥。

    王东洋不由一阵轻轻颤抖。

    万岁爷……

    为什么那样让人崇拜?

    他觉得,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陛下,都是一个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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