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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爱他了他最爱你 第27章
    周时旬从工作室回来,看见三只狗崽子规规矩矩坐在周时轲房间门口。

    “……”

    他推开周时轲的门,视线在房间里绕了一周,结果屋内没人,人坐在阳台上,换了衣服,穿着白色的男生,像只白鸽落在阳台上。

    那一瞬间,周时旬还以为周时轲要从阳台上跳下去。

    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周时轲扭头过来,他动了动嘴唇,最后目光落在了周时旬脚边跟着混进来的三只狗,“二哥,你把狗放进来了。”

    “给你带了吃的。”周时旬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支巧克力,外面包装纸是紫色的,几行英语,榛子牛奶,还很甜的那种。

    “你和杨萧哥分了吃去吧,我不要,我不爱吃甜的。”周时轲回过头,伸手从旁边的框子里挑出一个挂着铃铛的球,丢到了院子里。

    三只狗登时就竖起了耳朵,一瞬不瞬地望着周时轲。

    周时轲对阿周微抬下巴。

    阿周立马掉头往楼下冲去。

    周时旬看得目瞪口呆,“它们成精了?”

    周时轲没回答,他望着院子里的阿周发呆。

    周时旬算是发现了,自打老三从江城甩了那个傅斯冕回来之后,性格就大变,除了消沉伤心了刚开始的那大半个月,之后,到现在,对方一直表现得很正常,甚至比以前的周时轲还要正常。

    家里人慢慢都放下了心。

    但身为唯二知情的周时旬,却觉得自己弟弟像完全变了一个人。

    他一个人呆着的时候不是发呆就是睡觉,嘴里哼的歌也他妈丧曲似的,不知道是想送走谁。

    最显然的,是周时轲身上那股一往无前天不怕地不怕小豹子一样的冲劲儿不见了。

    他们花十几年养出来的,傅斯冕几年就给他们挥霍糟蹋没了。

    周时旬想到这一点就想杀人!

    但他没人可以倾诉,常常在夜里气到翻来覆去,只能爬起来捶杨萧两拳。

    “今天晚上不出去玩儿?”周时旬有些笨拙地爬上阳台和周时轲并排坐在一起,风袭进领子里,吹得浑身冰凉。

    “不去,”周时轲又丢了一个球到院子里,这回下去的是小时,他耷着眼皮,“昨天颗颗把杨上臣裤子咬破了,杨上臣说看见我就打死我。”

    周时旬:“……”

    “你们三岁?”

    周时旬无比庆幸老三有杨上臣这么一个朋友。

    “傅家要来北城?”过了很久,周时旬有些不自然地提起来这回事儿,一边说一边观察周时轲的表情,结果对方什么表情都没有。

    “姐姐和你说的?”

    “周时萱会和我说?”周时旬切了一声,“傅家不是有婚纱和礼服这个版块嘛,跟我的专业也有交叉,听他们说的。”

    “你怎么想的?”傅家来不来北城,周时旬一点都不关心,傅斯冕就是死了大白灯笼挂一排他都不关心,他只想知道周时轲现在心里的想法。

    “没什么想法,他要过来就过来,别出现在我面前就行。”周时轲神情淡漠,像是说起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周时旬一时找不到话回答。

    过了会儿,他说:“你要告诉周时萱吗?”

    周时轲摇头,“用不着,我看见她熬夜在写关于家里要往药品版块发展的计划,傅家除了服装品牌,另外就是药品,没必要因为我的事情影响家里。”

    傅斯冕理智,他也可以。

    在北城,其他企业可能会怵他,但周家不会,再者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他是不屑于拿家里去和傅斯冕干仗,他也说过了,只要不凑到他眼前来,一切好说。

    这话。

    周时旬叹了口气,“是不能让她知道,她也三十五了,她要是知道了,估计得气死,就她那脾气,她不把傅斯冕打残我把名字倒着写!”

    周时轲看着院子里追着球跑的阿周和小时,心里闷得慌。

    “我以后,都不会再这样喜欢一个人了。”周时轲用很缓慢的语速说道,他眼底像一座枯萎衰败了的花园,各处都渗透进了死气。

    周家这一家人,在感情上几乎没有出过坎坷。

    周吉庆与洛露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婚后也一直黏黏糊糊甜甜蜜蜜,正好给底下三个孩子做了榜样。

    周时萱是因为事业心重,将婚姻搁置到一旁,而周时旬和杨萧是初中同学,接着杨萧出国,后来两人在大学重逢,周时旬喜欢杨萧,穷追猛打把人弄到了手。

    所有人都顺利又幸福,周时轲一直以为,两个人在一起,就应该是这样的。

    他从小成长的环境,周围人让他看见的,告诉他,爱是不计得失的付出,爱是义无反顾的牺牲,爱是热烈直接的表达。

    就像爸爸为了妈妈将周家发展到如今,就为了给她最好最优渥的生活,而最初,洛露只不过随口说了一句“我想要很多钱”。

    就像杨萧为了二哥被他爹打个半死,半夜拎着几件衣服跑到周家“妈的,我来上门了!”

    可是傅斯冕告诉他和教给他的却是,爱是凉薄敷衍,爱是不为所动的冷漠,也是权衡利弊后的放弃。

    也算是长见识了,算他妈的上了一堂要命的课。

    周时轲永远记得在台下踮着脚看主席台上白衣少年时候的那一天,日光鼎盛,白云蒸腾,所有最美好的事物都汇集在了那一天。

    而令他印象更加深刻的,却是几个月前他从江城离开那天,青年冷漠的表情里甚至还带着好奇,多残忍啊,他抽筋扒骨的疼,傅斯冕还在不解为什么。

    江城那天的天气,雾蒙蒙灰扑扑的,那层雾,逐渐盖过了他们第一次相遇那天的光亮。

    往好处想,乐观点,他们至少有始有终,哈哈。

    林治晔出国,是傅斯冕亲自去送的,也算完成了他最后一个心愿:他之前说想见傅斯冕。

    在停车场。

    傅斯冕在车里,自周时轲走后的一段时间,他也变得清瘦了些,眉眼的凛冽感更盛,再加上彻底拿下了傅家,他身上的气势虽然内敛,年少时的温和淡然几乎已经被尽数洗涤,温和也像把刀子,淡然也像目中无人的蔑视。

    林治晔穿着驼色的大衣,他的行李由司机守着。

    他笑了笑,“我这才刚回国多久,你就赶我走?”

    傅斯冕撩起眼皮淡淡地看了一眼,不言不语。

    “傅哥,我真没想到你这么无情,你不顾和周时轲几年的感情,也不顾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林治晔的头发扎在脑后,笑得虚弱,“你没想到周时轲是周时萱的弟弟吧?哈哈,你们现在想和好也难,周时萱是不会同意的。”

    “听说你要去北城发展傅氏娱乐,你胆子真大啊,那可是周家的地盘。”林治晔感叹着说道。

    “你是算准了,按照周时轲的性格不会拿家里压你,傅斯冕,你算计你爸算计我就算了,你连他你也算计,”林治晔笑得颇有些幸灾乐祸在里面,“他不会原谅你的,我敢肯定。”

    傅斯冕睁开眼睛,眼寒如凛冬,“你可以走了。”

    他不屑与林治晔浪费口舌。

    林治晔下了车,江城的风虽然冷却是柔和的,他想到年少时期的傅斯冕,周时轲会栽在傅斯冕身上再正常不过了,没有人不喜欢傅斯冕。

    他不靠家世,也是闪闪发光的,待人温和有礼,年级第一永远是他,婉拒追求者时也进退得体,而这一切,都不过假象,傅斯冕想让众人看见他是怎样的,他就是怎样的。

    而这种看似没有任何攻击性的好学生,对周时轲却是致命的。

    林治晔觉得自己退场不算狼狈,至少,他让傅斯冕和周时轲闹得无法收场。

    走进机场大厅,林治晔撕了机票。

    站在他身旁的司机有两个,一个是自己家里的,一个是傅斯冕安排的,傅斯冕抢走了地皮,周时轲的合同也没成功弄到手,而由于失误,他被家里勒令出国。

    什么家里,不过是傅斯冕像林家许诺了利益而已。

    他撕了机票,转身看着傅斯冕的人,笑了笑,“我给你钱,你不要告诉他哦。”

    看见对方迟疑着点点头之后,他把身份证给了自己人,冷冷道:“我要去北城。”

    林治晔走后过了一段时间。

    江城又下了一场雨,从瓢泼变成毛毛细雨,像柳絮一样漂浮在空中,落在路灯灯罩上,像掉下来的一层纱。

    穿着黑色大衣的青年面色有些苍白,显得眼睫浓黑,他指间夹着烟,光点在夜色里明明灭灭,淡白色的烟雾被黑色的伞面挡住。

    没过多久,一辆粉色的玛莎拉蒂驶了过来,傅清裹紧羊毛大衣,搓着手下了车。

    “我头一回和人在雨里谈话!”她跺着脚,看见不远处傅家家里的灯光,没好气问道,“跟傅贤商量好了?”

    傅斯冕把伞朝傅清那边倾斜,“没有。”

    傅清脸色一变,“那我可不敢答应你,不然我哥不把我皮扒了。”

    烟灰落在了青年的大衣上,被他漫不经心掸掉,“他已经退休了。”

    傅清一愣,随即漂亮的眼睛里满眼的不可置信,“傅斯冕,他可是你爸,况且,北城有什么啊你非要去?那么干,那么冷,会让我的皮肤变得很粗糙的!”

    “有个人。”

    傅清是越发看不懂自己侄子了,阴沉冷漠,自私偏执,早些年的温和早就不知道被他抛去那个犄角旮旯里去了。

    上个月突然说要去北城,但他作为家主,暂时抽不开身,便让在娱乐圈混过的傅清先去看着,消息还没来得及怎么传开,傅贤就勃然大怒。

    傅清觉得倒不至于那么生气,这事儿完全可以商量,她不理解傅斯冕突然要去北城做什么,也不懂傅贤为什么要发那么大火。

    而且,有个人叫什么理由?

    傅清心底正发笑,恍然想起来,跟傅斯冕已经分手了的那个小孩儿好像是北城的。

    她面露惊愕,“你不会是去找你前男友的吧?”

    傅斯冕的眉眼在雨幕里被浇淋描绘得越加清冷精致,带着一种易碎的朦胧的美感。

    “不是前男友。”他纠正道。

    “我能问一下,你们为什么分手吗?”傅清哈着气,缩着脖子,“我问了傅斯雅,她说了一大堆,一句有用的都没有。”

    傅斯冕沉默了一会儿,没有表现出这个话题是禁区的样子,“吵架了。”

    “好吧,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记得傅斯雅和我说过,但是我一直没记住,周,周什么来着?”

    “周时轲。”

    “哦对,周时轲,他是北城的吗?怎么舍得不要你了啊?”傅清口中的舍得,是指没人可以舍得傅斯冕现在的身份,将傅家完全掌控在手里的傅斯冕,周时轲竟然也舍得?

    傅斯冕握着伞柄的手微微紧了紧,他语气变得低落,“怎么不舍得?”

    阿轲喜欢他,又不是喜欢他的钱。

    钱留不住阿轲。

    他也留不住阿轲。

    “行吧,不说这个了,我们还是谈目前最主要的事情吧,”傅清跺了跺脚,骂了句该死的天气,“我帮你去北城可以,但是你父亲那边,你怎么说服他?”

    “为什么要说服他?”傅斯冕眼里的淡漠一如往常,“我说了,他已经退休了。”

    傅清:“……”这话好像也没毛病。

    没有把握的事情,他通常不会去做。

    傅清清了清嗓子,“你需要我什么时候过去?”

    “明天。”

    “……”

    “傅斯冕,我是你姑姑,不是你员工!”傅清恨不得给自己这黑心肝的侄子两下,瞬间她看傅斯冕都不觉得怵得慌了,“傅氏娱乐在北城毫无根基,就算有资产,在过去之前还需要挑选团队,组织策划,况且,这都快过年了。”

    傅清以为傅斯冕不会同意,结果对方只是想了几秒钟,就说,“那年后吧。”

    “不过你要以我的名义过去。”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傅清无所谓,她对名利看得向来不重,她好男色。

    事情几句话就谈好了,傅清准备上车离开,走之前,她欲言又止,走了几步又回身小跑回来。

    “我从来不和人正经说这些话,但是傅斯冕,据我所知,你和那个周时轲十月份就分手了,现在已经快过年了,也有三四个月了吧,要是能复合,你们早复合了,要么是他来找你,要么是你去找他,可是你们到现在什么动静也没有,没有见面,没有吵架,这就是不会复合了,这不是可以和好的征兆。”至少,轻易不会和好。

    “我没有不去找他。”傅斯冕为自己分辨。

    “你不着急,你把他放在了最后,”傅清看着傅斯冕这副完全还没开窍的死样子急道,“从十月到现在,多久了?这个空窗期足够人家把你忘上好几遍了。”

    “阿轲不会,”傅斯冕抬起眸子,“我不信他会忘了我。”

    他印象里的阿轲,应该是一直跟在他身后的那个腼腆笑着叫“哥”的男生,而不是挥着高尔夫球杆一杆将人打得弯了腰的周三。

    但是,周三才是真正的阿轲。

    一想到这一点,傅斯冕就觉得生气,同时又无端觉得难过。

    阿轲是为了讨自己喜欢所以才装得那样乖的吗?

    他选择回北城做回周三,是不是因为,他不需要讨自己喜欢了?

    下意识的,傅斯冕否定了这个猜测。

    他眸子里含杂的冰铺天盖地,他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他甚至不能接受周时轲说走就走。

    只要周时轲愿意回来,想做周三,还是继续做阿轲,他都会如对方的意。

    “你就犟着吧,”傅清看清傅斯冕面若冰霜的表情,似笑非笑,“你是没吃过苦头的。”

    傅清被气死了,踩着高跟鞋,鞋跟将说话踩得四处飞溅,她上了车,车轮跟着也将水洼里的水绞飞,足以说明她现在有多抓狂了。

    傅斯冕看着一抹粉色消失在雨幕里,他握着伞,站在原地,一步未动。

    他初见周时轲的时候,印象还是挺深的,因为唐冬冬说这是来表白的人中长得最好看的一个,所以他有了印象,后边也不知道为什么,周时轲就和他身边的人打成了一片。

    再表白,他也没有拒绝,望着男孩子那双热烈诚挚的眼睛,他第一次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之后在一起的四年,他觉得自己也尽到了身为周时轲男朋友应尽的义务,他回应了对方的每一句我喜欢你,公布关系,见家长,他都做了。

    听着耳边淅淅沥沥的雨声,傅斯冕想到以往下雨的时候,周时轲总会裹着毯子往他腿上蹭,小声抱怨“你们江城怎么天天下雨,我家那里就不”。

    可现在雨下得这样大,周时轲却走了,他讨厌江城的雨,也不喜欢他了。

    一种巨大的失重感由远及近的袭来,傅斯冕没有握伞的那只手在空气虚无地握了握,只有冰冷的一把空气。

    他第一次真切意识到,周时轲已经回北城很久了。

    傅斯冕回去傅家开车。

    在门口的时候,门开着,里头傅斯雅打电话的声音传出来。

    “你什么时候要?我去给你拿。”

    “吴老师拿不到,我可说不定哦。”

    傅斯冕听了一会儿,之后,他丢下伞溅起一裤腿的泥,大步走进客厅,他朝傅斯雅伸手,“电话给我。”

    傅斯雅握着手机,被突然冲进来的傅斯冕吓了一跳,傅斯冕背光而立,面容处在阴影里,他面无表情,视线落在傅斯雅的手机上。

    “傅斯冕?”男生的嗓音一如既往的熟悉,只不过语气变了,跟之前叫“哥”那时候的乖巧不一样,“姐姐把电话给他吧。”显得非常无所谓。

    周时轲本身不想要那堆东西的,但他找时间算了一下,才知道那六年,他写下来的全部东西,几乎都在江城,如果傅斯冕拿它们去盈利,周时轲不确定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在将手机接过来之前,傅斯冕在大衣上擦干净手指上的雨水,他骨节被水裹洗得惨白,显得僵硬而又不自然。

    “喂。”傅斯冕的声音嘶哑,像是受伤后的野兽从喉咙发出的一声短暂的哀叫。

    那头只能听见男生缓慢的呼吸声,节奏规律,纹丝不乱。

    像是过去了很久,周时轲用有些恶劣的语气懒洋洋打了招呼:“嗨,别来无恙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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